火神的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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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,大湖里失火。那時剛好在附近幫人家看風水,一聽火燒,好奇的跟著人潮去看。這倒不是我去湊熱鬧看火災,而是濃煙只隔二條大街。

另外一個理由是,我是通靈人,知道「六界」,這「六界」就是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、空界、識界。這「六界」就是一切法界,我可以出入法界,說不定我去了,對燒大火有幫助。

淺白的說:

我可以求雨,密教有「求雨咒」。

我可以止火,密教有「止火咒」。

我隨身有一龍神,名「麻座龍王」,祂可行雲佈雨,對火災或旱災有大助益。

「龍王」梵語就是「那伽」,是佛說的不可思議之一,龍王有大神通力也。

我唸的龍王咒有二:

「嗡。那伽。那伽。密。」

「南摩三滿多。毋得南。瓦日拉。密。」

  

這大火,果然火勢浩大,一大片一大片的燒,這裡居家大半是低矮的違章建築,巷道狹小,所以燒起來,紅火夾著濃煙澎湃的四處竄。

我看見救火車「嗚嗚」地叫。

所有居住的人,全慌慌張張。

「瓦斯」一爆,就轟然大響。

我睜開天眼:

看見「火鴉」,看見「火使」,看見「火神」,火神還坐著神轎,穿一身火紅的衣服,端坐在雲空之中。

我知道完了,因為只要火神一現,這裡的火災一定是燒光光,一片焦土,全完了。火神一現表示火神是領了法旨的,是上天的旨意。

上天的旨意,法旨在此,我唸「求雨咒」,唸「止火咒」,是沒有用的,勉強用法力,還會觸犯了天條,觸犯了天條,連我也要受災殃!

我不敢唸「止火咒」:

火真君,火真君。

火精靈,火精靈。……

一句真言。

密轉不已。

隨風而去。

藏身停息。

急急如律令。

這個咒語只要一唸動,原本是有奇幻變異的,法力也是很強的,也會天崩地裂。可能使火鴉飛遁,火使撐不住旌旗,火神也坐不住神轎。

但,我不敢造次,只有靜靜的乾瞪眼,看著大火燒吞了許多的屋宇。

這個時候,我聽見「火使」的細語:

「這一棟有祥光護住!」

「這一棟不能燒!」

「火舌要跳過去!」

果然火舌燒到那一棟時,火勢就小小的,火星越過那一棟,燒到別棟去了。

「為什麼會祥光護宅呢?」

「拒淫。」

「什麼是拒淫?」

「拒絕淫亂!」

「這家主人何人也?」

「徐昌。」

我偷偷記下「徐昌」這名字。

這一場大火,燒的地方真夠大,周遭店舖全燒了,但,所有的人都很訝異,獨獨有一間房子沒有燒,火跳過去了,左右全燒了,就燒不到徐昌的家,真是咄咄怪事,人人稱奇!

有人問我:「左右全遭回祿,獨一家無恙,為什麼?」

我答:「我知道。」

「快快告訴我們答案!」

我答:「火跳過去了!」

來人瞪我一眼,氣沖沖的走了!

我哈哈大笑。

其實,我是真知道,而不是不知道,這是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真知也。

  

我雖然知道祝融下降,火燒大湖里,獨獨有一棟房子無恙,但我並不急急想知道「徐昌拒淫」的這件事,所以並沒有刻意去找徐昌。

然而想不到的是,徐昌竟然主動找我,那是有一天清晨,有人叩門。

來人面孔四方,中年,有英偉之氣,門一開就迫不急待的告訴我,他就是徐昌。

「有什麼事嗎?」我客氣的問。

「夜夢土地公告之,要將拒淫的事,寫成文稿,交付盧勝彥。」

「文稿交付我做什麼?」

「土地公說,你會撰寫成書,奉勸世人,是一大善。」

這下,我明白了。鬼神之目,其靈驗如此。

我讚嘆徐昌:

「美女淫奔,而你拒淫,你是真聖人也!」

徐昌說:

「真是僥倖!僥倖!你讀文稿就知道了!」

徐昌交付我文稿,匆匆離去,我讀了文稿,心中駭然,徐昌的文稿,我改寫如下:

徐昌有一友人趙某。

娶妻是煙花女子,頗美艷,但形態輕佻,對徐昌不避嫌,語多猥褻。

趙某本人不以為意。

一日,趙妻一人在家,徐昌去找趙某。

趙妻說:

「他出差去了,這一出差,就是整月不歸,看見人家夫婦雙雙對對,不由得心熱臉熱。」

徐昌一聽,又不對了,轉身就想走。

趙妻說:

「臉真的熱,你摸摸看。」趙妻真的把吹彈可破的臉,依偎了上來。

那杏眼,那春山之眉,默默含情。

那櫻桃小口,那香舌。

那火燙燙像蛇一般的身軀,黏在徐昌的身上。

趙妻說:

「人生苦短,你不覺得我們不應該做些事嗎?」

「做事?」

「是的,我們兩人之間的事。」她吹氣如蘭。

徐昌總算明白了。

「人生苦短,即時行樂,做愛做的事,你是我唯一的親哥哥了。」

……

徐昌不是沒有心動,他心跳的很厲害,一樣是心熱臉熱,全身被惹起了,身體也發燙了。

徐昌知道趙妻是煙花女子,平時有一搭,沒一搭的,說的全是淫靡薄俗的話,想不到這回真的勾搭上了。這就是邪緣來時,擋都擋不住。

趙妻刻意的勾搭徐昌,徐昌原本無法拒絕她的。

只是,徐昌在心猿意馬之中,突然想起,今天早上剛好看了一本善書,善書的文字跳躍在眼前:

詩曰:

見人美色起心挑。蝕骨刀侵禍自招。

倘若怡情三寶養。修持種德福來邀。

題目是:色害誅心。

內文:色淫為萬惡之首,君子兢兢然,皆不敢一念苟且,拒防如虎,所以德能堅定以自守,為恐有醜聞之來,以致於身敗名裂。見人美色,雖然念起而身未為,念已馳,神已移,念馳神移,則心機必亂為矣。戒之!戒之!

色者人所同好,如一物之美,人人羨之,故此色不易絕也。念起則心機動,心馳則難以自守,緣之不遇,意已亂,緣之將遇,道德則喪,德喪身則危矣。

色害之防,先嚴己心,心勿其馳,慎於念動之先。心念即起,目為之賊,耳為之盜,賊盜內侵,身心無主。故內戒己心,尤須外防耳目,耳目既忘,心志則定,意念正,正則無邪。

這篇文字真是當頭棒喝!

也如同電光一閃。

徐昌心中有警惕:

是「禍」不是福。

是「苦」不是樂。

如果行了此事,則益處甚少,因為這種兩人之事,也不過是縱一時之慾,得一時之樂,這種一時之樂慾,不是一次無傷大雅,以後會次次不能自制而永無停竭!

再想,行了此事之後,兩人要極機密,其隨著而來的禍害甚多,很可能害及兩個家庭破裂,自己知倫理而廢倫理,逆天悖理,禽獸不如也!

如果趙某友人知之,尚不知要發生什麼大事,社會大眾知之,自己鑽穴踰牆,被世人所譏,更有何面目,生存於天地之間!

徐昌一想,嘎然而止,嗒然喪氣,他自己不禁啞然失笑。

他想到,畢生之志,為了逞一時之慾,值得嗎?

自己是有志氣的人,將自己的志氣,毀在一名煙花女子手上,值得嗎?

相信如果做了,也會追悔無及的。

於是,徐昌借了一個理由,說明自己另有要事,必須要辦,匆匆忙忙的離開趙家!

徐昌說:

「這拒淫之事,從來沒有告訴過第二人。」

我讀了徐昌之文稿,知道冥冥中都有鬼神,原來「暗室欺心,神目如電」是真的。

我佩服的是,徐昌明明已心動,卻能在心動之時,又生出靈明的心,辨其利害關係,馬上很理智的臨崖勒馬,這真是不凡的所在。

如果是一般人,只要慾心一動,那管什麼追悔不追悔,還以為是飛來豔福,甘於一時的風流,未來的事還沒有到,管他三七二十一,先做了再說。這是慾心一熾,壯志遂泯,一般人是無法自制的。

據我所知,人身非金銀銅鐵鑄造而成,乃是氣血精骨之身,就算是夫婦情慾,也要自我節制。

人的氣血,行於六經,一日行一經,六日才行遍六經。

六經是:「太陽、陽明、少陽、太陰、少陰、厥陰。」

這樣才氣血一週。

人當情慾濃時,無不心跳自汗,身熱神迷,這是因為骨節豁開了,筋脈鬆脫了,精髓洩了出來,這一經之氣血就有了虧損。

當一經有了虧損,必等候七日才能補及復元,這就是「七日來復」,即休養七日之義也。如果一般夫婦,縱慾過度,不到七日又來,洩精血連連,會使經氣無法復元!

所以古人立定節慾保身之本:

二十歲時,七日一次為準。

三十歲時,十四日一次為準。

四十歲時,二十八日一次為準。

五十歲時,四十五日一次為準。

六十歲時,天癸已絕。

一般正常夫婦,如果不節制情慾,年輕時自認無礙,一直任其縱橫,日損月傷,六經離散,氣血崩敗,精髓枯虧,會百病俱起,而早死矣!

要警惕啊!懂得節慾的人,可卻病延年,不知節慾者,多病促壽。

而淫亂者,甘淪為畜類,可不哀哉!



出處: 火神的話 - 善書流通處 - udn部落格 http://blog.udn.com/kinshing/4310452#ixzz1aqG4322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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