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盜的果報——偷國家的東西,要向十三億人結罪!最重的罪報是偷三寶物,盜取佛家道場的東西,佛都不能救!
(轉載)
by淨空法師
聽說印度有龍捲風、香港下黑雨,幾乎每天都有災難傳自世界各地,使我們十分憂慮。災難之所以形成,佛說得很清楚,是眾生共業所感。人生在世間,古人常講不過三萬日,壽命很短暫,正如杜甫所謂的‘人生七十古來稀’。何必在如此短的時間裡,造作無量無邊的罪業,受無窮的苦報?這是佛說的‘可憐憫者’。佛雖然憐憫眾生,也無法幫助,因為眾生造作惡業太多了,這是自作自受。
現今世界上殺生食肉,甚至還見殺、吃活的,不知道此業之重!佛說殺生招來的果報是刀兵劫(戰爭),人為的災害,冤冤相報;偷盜得貧窮果報,感召的是自然災害,而大家普遍都在造這兩種惡業,如何能免受災難?
殺生,學佛的人比較容易體會,偷盜就不容易體會。天天做偷盜的事,自己卻不知道,知道就開悟了。佛家講不偷盜是‘不與取’,戒經裡講得很詳細,東西無論大小、貴賤,只要這個東西有主,主人沒有同意就把它拿來用,就是偷盜;甚至我暫時拿來用一下,沒有經過主人同意,也是偷盜。用後還能歸還,這個罪輕;據為己有,或者轉送給別人,這個偷盜罪業就很重。
佛告訴我們,人與人之間,因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四種因緣,才聚合在一起。我們明白了此事理,才知道人生在世間,沒有所謂的吃虧或佔便宜的事,真的是冤冤相報,絲毫不爽。因此,如果你是盜一個人,結罪物件是一個人,將來還這一個人比較容易,罪比較輕;若是公共之物就麻煩了,因為主人太多,這些債主不可能在下一生統統齊聚,可以一次還清。個人有個人的業報,輪回到各個法界,將來遇到都要還債,決定不能避免此因果報應,所以絕對不能盜公共物品。
國家設施來自全國老百姓的稅收,如果是偷盜、竊取、霸佔國家的設施,將來還的時候,要還給全國的人民,所以這個罪很重。佛在經上一再囑咐我們不可以逃稅,逃稅也是屬於偷盜。鑽法律的漏洞,以種種巧妙的方式來偷盜,在世間的結罪懲罰,可以說是微不足道,但將來在三途的罪報就不得了。佛在經上講得清楚,祖師大德們在講解、注解經典時,也說得很透徹。
而最重的罪報是偷三寶物,盜取佛家道場的東西,無論一針一線、一草一木,結罪就很麻煩。佛說得很明白:“比丘破戒我能救,偷三寶物不能救。”不但一尊佛救不了,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聯手來救,都救不了。因為三寶物是常住物,通盡虛空、遍法界,所以稱為十方常住。譬如中國現在有十三億人口,你要是偷國家的東西,要向十三億人結罪。如果偷三寶物,是與盡虛空、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眾生結罪,道理在此。
人生壽命如此短暫,其實我們生活的需求實在很微薄,每天三餐,有個小房子可以遮蔽風雨足矣。在這一生當中,為什麼不利用此機緣修無上道?我們在修道過程中,如果犯偷盜戒,往生是不可能的。‘新加坡佛教居士林’和‘淨宗學會’是稀有的正法道場,我們出家同學聚集在一起,如果能愛護這個道場,就修無量的福報;如果破壞這個道場,竊盜常住物,就造無量無邊的罪業。不要以為一針一線、一草一木微不足道,世間人常有這種錯誤的觀念,這是不瞭解事實真相,及後面果報之嚴重性。
過去我在台中求學的時候,有些好學的年輕人、出家人,看到常住的書很不錯,偷偷的拿幾本,這都犯了嚴重的盜戒。從前我們看到好書,都是帶筆記本去抄,現在非常方便,一般圖書館都有大型影印機,有需要的可以拷貝帶回去。這個設施救了不少人,減少人動盜心、造盜業。
李炳南老師是一位在家居士,每天要去上班,他告訴我,大家上班時用公家的信封、信紙寫私人信,都變成習慣。李老師在奉祀官府服務當秘書,他每次領信封、信紙時,都要向奉祀官報告:‘這個信紙、信封,有時候我要拿來寫私人信。’奉祀官嫌他囉嗦:‘哪一個不是這樣,你說這個話做什麼?’‘我說了,你答應了,我就不犯盜戒。我要是不跟你說,我拿這個信封、信紙寫私人信件,我犯盜戒。這是公家的東西,犯盜戒要向機關團體來結罪。’只有學佛的人懂得這個道理,曉得這個事態之嚴重。所以,他常常教導我們這些學生,因為在佛門、在常住最容易造這些罪業,自己完全不能覺察、不以為然,將來遭受極大苦報,就後悔莫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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